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的
2017-09-21 20:19:00 来源:新众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举办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7〕160号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服装(纺织)协会、各专业学会、服装(纺织)企业、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地区及相关企业:
为鼓励服装产业持续创新,树立中国服装产业产品、技术开发创新先锋形象,推广可持续发展产品和技术,提升中国服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奖励在推进服装产业科技进步、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专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自
2013年起批准中国服装协会与中国行业发展联合会共同举办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之后
每年举办一届。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的推荐、评审、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本届活动为2017年度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评审标准
(一)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奖励范围
全国范围内(含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自服装关联产业各企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及个人的以下成果均可申报:应用于服装及关联产业的基础研究成果;原创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成果;推广、采用已有先进科学技术的成果;技术标准、计量及科学应用等方面的成果。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
(二)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评选出1个获奖成果,二等奖评选出2个获奖成果,三等奖评选出3个获奖成果。为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人民币。
(三)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标准
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根据推荐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
1、具有原创技术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极大;
2、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指导产业创新发展有重大帮助;
3、成果转化程度极高,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中国服装产业创新先锋形象、推广可持续发展产品和技术有重大作用;
4、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提升中国服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有重大帮助;
5、对服装产业的创新发展、宏观决策产生重大的影响和贡献;
6、在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等奖:
1、具有原创技术或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
2、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指导产业创新发展有较大帮助;
3、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中国服装产业创新先锋形象、推广可持续发展产品和技术有较大作用;
4、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提升中国服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大帮助;
5、对服装产业的创新发展、宏观决策产生较大的影响和贡献;
6、在行业中得到较大范围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
三等奖:
1、具有原创技术或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难度大;
2、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指导产业创新发展有一定帮助;
3、成果转化程度高,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树立中国服装产业创新先锋形象、推广可持续发展产品和技术有一定作用;
4、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提升中国服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有一定帮助;
5、对服装产业的创新发展、宏观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贡献;
6、在行业中得到一定范围应用或对技术进步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评审机构
(一)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职责是:
1、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2、审定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3、为完善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4、研究、解决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委员30人左右。主任委员由活动主办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担任,设副主任委员3-5人,秘书长1人。
(三)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向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
3、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4、为完善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四)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均由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选定。
(五)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评审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三、推荐方式
(一)全国范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服装(纺织)协会、各专业学会、大专院校、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合资(中方控股)、民营等单位均可向活动主办单位推荐创新成果,推荐时应按规定填写由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二)创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
1、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2、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3、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在应用基础性研究或软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创新成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所研究开发的技术至少经过半年以上产业化应用;
2、创新性突出:在基础研究或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4、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研究开发的技术经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四)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两部分:
1、电子文档:推荐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均登陆活动主办方官方网站下载《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推荐书》(简称《推荐书》)进行网上推荐,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
2、纸质材料:包括《推荐书》和相关材料。《推荐书》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推荐书》和相关材料应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面,一式 2 份,其中一份要求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记为“原件”。《推荐书》及附件恕不退还,推荐单位提供的成果样品需要退还的请在样品上注明。
(五)推荐起止时间:
2017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推荐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未完成或未取得有关评价证明的成果不得推荐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
(七)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纺织科技奖。
(八)经评定未授奖的成果,在此后的研宄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
四、评审
(一)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1、形式审查:由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递交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委会。
2、初评:由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委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初评,初评以会议或网络方式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的成果进入终评环节。
3、终评:由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委会对产生的初评结果以会议方式进行终评。一等奖需由到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表决通过;二等奖和三等奖需由到会二分之一及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暂定为一等奖的项目需经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组织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答辩:暂定为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需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人根据成果内容编制的PPT 电子演示稿进行介绍,每个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专家质询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答辩人需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总体思路、主要技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第三方评价、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行业创新能力的作用和意义,以及主要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评委会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拟获奖名单。
5、公示:拟获奖名单将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7天。
6、审定:对公示或处理后无异议的成果组委会以会议或书面方式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国内知名媒体报道,并择日颁发荣誉证书。
(二)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本人是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在评奖过程中全程回避。
五、异议及处理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成果或个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项目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真实性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异议可以受理,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二)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接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如异议内容属实,并能提供证据的,应予受理,并报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评委会,由评委会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四)成果完成人及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异议的相关内容作出有效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一)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荣誉证书是创新成果的荣誉证明,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二)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组委会负责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宥宽 梁河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
邮编:100020
邮箱:zfzcy99cx@163.com
附件:
1.中国服装关联产业创新成果奖推荐书
2.推荐书填写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科 技 部
2017年9月19日
记者: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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